▲虎頭溪排水護岸治理工程(第一標、第二標A標、第二標B標、第二標C標)位置圖
(本報訊)臺南市長黃偉哲上任以來,為改善地方積淹水沉痾,積極投入各項治水防洪建設。其中,針對新化市區積淹水問題,大力向中央單位爭取改善經費辦理虎頭溪排水整治,期盼於汛期發揮功效並降低淹水災害。
水利局說明,虎頭溪排水總長為10.6公里,流域面積51.6平方公里,流域範圍涵蓋多處村落和社區。由於該區大部分排水路尚未整治,多處區段通水斷面不足,其通洪能力僅達2年重現期;現況護岸多為土堤或老舊混凝土結構易遭豪大雨沖刷崩塌破壞,過去每當雨季來臨時,虎頭溪排水的水位容易因急劇上升發生溢淹,常常導致沿線的村莊和社區飽受淹水之苦及造成當地居民生活不便,且近年臺灣地區經常受到極端天氣的影響,易因瞬間暴雨或持續豪大雨,造成虎頭溪排水下游下甲橋周遭約180公頃、中游新化市區約280公頃及上游新和庄約2公頃的積淹水,也造成住宅及農田損害,並影響道路通行及經濟活動,更對人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產生重大威脅。
水利局補充,為改善虎頭溪排水鄰近社區之積淹水問題,市府多年前即啟動虎頭溪排水治理規劃,研擬排水路治理對策,透過上、中、下游全線的整體規劃,將排水路拓寬並新建護岸降低淹水災害,以提升地區整體居住環境與生活品質。在虎頭溪排水治理的實施過程中,水利局亦積極聯繫當地居民和相關單位,尊重當地居民的意見和建議,也透過歷次審查會邀集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共同參與審核,並根據各方寶貴建議不斷調整並完善計畫,確保工程施作能獲得當地居民的支持、認可及取得良好成效。
▲虎頭溪排水整治後照片
水利局表示,經濟部水利署於110年及111年總計補助2億6,401萬及市府自籌3,332萬元,總計2億9,733萬元(含用地取得費用),分別辦理「虎頭溪排水護岸新建工程(一工區)」、「虎頭溪排水護岸新建工程(二工區)」、「虎頭溪排水離子尾橋至穗芳橋護岸治理工程(A工區)」及「虎頭溪排水離子尾橋至穗芳橋護岸治理工程(B工區)」,共計4件工程,陸續於今(113)年5月前完工,整治長度總計為1,654公尺,已有效提升虎頭溪排水在新化市區段之排水通洪能力。
經由黃市長持續爭取改善經費,今(113)年水利局再獲經濟部水利署補助工程經費2億7,080萬元辦理「虎頭溪排水護岸治理工程(第一標新豐一號橋下游)」、「虎頭溪排水護岸治理工程(第二標新豐一號橋上游)A、B、C標」等4件工程,預計新建護岸長度約2,292公尺,俟護岸新建完成後,可有效提升虎頭溪排水上游段之通洪能力,將可保護排水路沿線新和庄聚落住家及鄰近農地等約8公頃範圍免受淹水威脅。(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