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為活絡地方商圈並將社會福利轉化為實質經濟動力,金門縣政府自115年春節起,正式將「55歲至64歲慰助酒品」轉型為發放每人總額12,000元「感恩券」。
金門縣府說明,為便利鄉親辨識可使用店家,金門縣府特別準備「歡迎使用感恩券」識別貼紙,歡迎在地符合資格店家至縣府工商科1樓櫃台登記索取並張貼於明顯處,以提升消費者識別及便利性;縣府亦誠摯邀請在地店家同步推出促銷加碼活動,透過「政府發券、店家加碼」相乘效應,落實照顧鄉親與推動經濟之雙軌目標。
金門縣府表示,本節次凡符合民國50年2月18日以後出生及民國60年2月17日以前出生,並須「戶籍現設籍金門縣」,且「戰地政務終止前(民國81年11月7日)曾設籍金門縣累積滿10年、年滿16歲者」,可於115年1月9日星期五下班前,備齊申請表、身分證影本等證件,以親自辦理、委託他人辦理(需填妥委託書),或郵寄(雙掛號)逕寄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信封上請註明「申請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三節慰助」等方式提出申請,以保障自己權益;倘未及於115年1月9日以前完成申請者,將自下一節次(115年端節)起發放慰助,敬請鄉親留意,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金門縣產業發展表示,本次發放採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於115年1月30、31日按村里辦公處通知地點領取感恩券,代領者比照配售酒規定辦理,第二階段則於2月4日至6日在戶籍地鄉鎮公所補領,逾期不補發。
產業發展處指出,針對店家兌領作業,凡設籍金門之合法公司、商號、合法民宿或具稅籍登記之營業人,可於2026年2月2日至2027年1月31日期間,攜帶稅籍或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收款帳戶存摺影本及營業人大小章(或發票章),至各鄉鎮戶政事務所辦理核銷。
金門縣府提醒,為確保作業順暢,店家每月限兌領一次,且核銷金額設有上限,店家前往核銷前請先至系統登錄,並將不同面額票券分類整理、保持正反面一致,以縮短辦理時間,開立發票者每月上限200萬元(計畫總上限2,200萬元),免開發票者每月上限15萬元,若單次核銷金額達200萬元以上者,採預約申請(預約電話318823#62135)。(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