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高雄市鳥松區一處醫院驚傳持刀女子徘徊事件,民眾發現一名長髮女子疑似手持刀械在院外活動,擔心引發危險立即通報警方。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循線於醫院內候診區找到特徵相符的許姓女子。
警方調查指出,事件發生於115年7月31日下午2時許,56歲許姓女子當時坐在醫院候診區,面對警方詢問時主動交付摺疊刀1把。許女表示,前往醫院回診,摺疊刀是用於削水果,但警方發現其在進入醫院前,曾徒步於院外持有刀械,進入院內後才將刀具收進外套口袋。
仁武警方表示,與許女交談過程中,發現其精神狀態較不穩定,為避免造成民眾恐慌或公共安全疑慮,依法處理後將案件移送偵辦。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或其他危險物品者,可處拘留或罰鍰。([台北法規查詢網][1]) 警方也提醒,民眾若攜帶刀械等物品,應注意使用目的與場合,避免因行為造成他人不安,甚至觸法。
本案後續將由司法單位釐清是否涉及刑法恐嚇公眾罪嫌及相關社維法規定。
(圖片來源:仁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