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國道1號岡山段今(11)日下午發生追撞事故,南向348.4公里處一度受到影響。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表示,54年次吳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行經該路段,疑因未保持安全距離,不慎追撞前方由62年次楊姓男子駕駛的租賃小客車,造成事故。
第五公路警察大隊指出,事故發生於今日13時35分許,吳男在追撞後受有右膝擦挫傷,所幸傷勢輕微,並自行就醫。警方到場處理後,經對現場駕駛人實施酒測,兩名駕駛酒測值均為0,確認無酒駕情形。
警方隨即進行事故排除,現場於13時38分恢復正常通車,未造成長時間交通壅塞。詳細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第五公路警察大隊呼籲,駕駛行經高速公路時,應隨時注意前方車流與路況,並與前車保持足夠安全距離,避免因一時分心或反應不及釀成事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未保持安全距離,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圖片來源:第五公路警察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