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屏東報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並自去(112)年6月30日開始實施後,考量市區道路常見整段劃設紅線、臨時停車空間不足,常造成計程車、貨運司機與一般民眾常找不到合適地點接送客人或上下貨物,故檢討增加黃線或專用車格之劃設已成為優先改善之方向。
為深入瞭解貨運業和計程車客運業停車需求,高雄區監理所在去(112)年召集各地方政府,共同檢視區域內紅黃標線設置情況,並計畫在每隔約100至150公尺的紅線範圍內至少設10%黃線或專用車格,提供合法、適足的裝卸貨、上下客臨時停車區,預計在今(113)年2月10日前完成盤點,並於113年上半年完成劃設。
高雄區監理所補充,目前已根據相關裝卸貨、上下客臨時停車需求在屏東縣完成了裝卸貨停車格的劃設,臺東縣完成4處。另澎湖縣政府已完成對道路紅黃標線的盤點,並確保無紅色標線連續超過100公尺區塊,期望在兼顧安全情況下也同時保障職業駕駛人工作權。
高雄區監理所也再次呼籲駕駛人於路邊臨停時,應確實遵守交通標線、標誌規定,共同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