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嘉慶十八年歲次癸酉季冬月榖旦。(圖/桃園大廟景福宮提供)
【大成報記者袁慧心/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通過下列4案5件「桃園大廟景福宮古文物」列為桃園市「有形文化資產」:
1.「桃園景福宮人物托海螺木燭臺」(1案共2件)
2.「桃園景福宮赫聲濯靈匾」
3.「桃園景福宮明赫感應匾」
4.「桃園景福宮保我黎民匾」
圖說: 嘉慶十八年歲次癸酉仲冬穀旦(圖/桃園大廟景福宮提供)
桃園大廟景福宮主委簡征潭感謝 所有相關單位的共同努力,為保存重要文化資產盡心盡力,桃園大廟景福宮見證近三百年桃園發展歷史,是桃園市民共同的信仰中心及歷史瑰寶,從每年正月十七日固定的遶境傳統、牛年建醮大典、羊年完醮大典到嶄新的開漳聖王文化季遶境踩街藝文活動,桃園大廟景福宮將朝再創無形文化資產的目標前進。
圖說: 嘉慶甲戌秋仲之吉。(圖/桃園大廟景福宮提供)
桃園大廟景福宮主委簡征潭表示,能獲得桃園市政府的肯定並與市府團隊共同為市民朋友打造以保存文化資產為使命,桃園景福宮也致力成為桃園在地重要信仰傳承及發揚古文物歷史教育意義目標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