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玉玲/新北報導)中和私立龍陵紀念墓園(春秋墓園)部分區域於6月28日墓基損毀坍塌,經了解該坍塌區早年並未申請水土保持工程,大部分墳墓亦無取得埋葬許可,但原未合法申請販售之業者春秋公司仍自行興建墳墓販售。殯葬處表示,雖然該坍塌區之地主未委託現行業者道環公司經營管理,惟基於公共安全及墓主基本權益,市府仍要求道環公司就墓基毀損部分做立即之處理,並清查受損墓基及通知家屬。
殯葬處指出,6月28日坍塌當日本處即會同農業局前往勘查,期間也與農業局、中和區公所及水土保持服務團隊16次前往現場勘查,持續要求道環公司改善。目前該區已無明顯擴大災害情形,有關災害區域是否穩固,市府亦將協助委託專業技術單位評估。
農業局於7月初函文要求道環公司就坍塌處依水土保持法規定,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期間遇凱米颱風來襲,亦要求該公司施工期間應確實實施臨時防災,完成餔設帆布及施作鋼軌樁。後於8月初辦理複勘,現況經本市水土保持服務團技師勘查評估,確認完成緊急災害搶救作為。
由於未合法申請的前販售業者春秋公司不願提供家屬聯絡資訊,為協助墓主維護其權益,除已邀集相關單位開過兩次會議討論處理事宜,殯葬處自事發後即主動請戶政單位協查並擴大清查範圍,透過公文函通知墓主,並陸續協助墓主辦理起掘、安置於納骨塔。另查無墓主聯絡資料部分,殯葬處也請各縣市政府及各區公所代為緊急公告,相關訊息亦公告於本府民政局網站。
殯葬處表示,春秋墓園過去長期無合法業者管理,對於現行設施經營業者之許可申請,民政局係依據內政部函釋辦理,即以該殯葬設施(墓園)每一位所有權人及其產權為計算,但該意旨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間存有不同見解之歧異,目前案件已進入最高行政法院審理程序,後續將依判決辦理。
殯葬處將持續協助墓主辦理後續起掘及安置事宜,並要求地主、道環、未合法申請的前販售業者春秋公司及墓主儘速商議後續之解決方案,殯葬處亦將居中給予行政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