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為因應近期偽造車牌大肆橫行問題,高雄市區監理所於自行研發的註銷號牌通報系統中,匯入特殊牌照狀態車號清冊(如報廢、失竊、吊扣或停駛中等),期能藉由系統自動比對,以進行智慧通報,利於精準鎖定問題車輛,於第一時間即能會同警方前往查辦。據該所表示,透過剛升級的新通報系統,日前已於8/19日成功查獲並移送一副偽造車牌,9/20日系統又再通報一部熊姓車主持有的高級進口休旅車,疑為偽造號牌問題車輛!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該車主自112年過戶後,旋即於當年年中即因超速危險駕駛,遭高雄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執行條例處分吊扣2面車牌6個月,後又於113年6月因酒駕行為,再被警方攔查扣牌在案,且該車主尚有2件道安講習未完成紀錄;然而9/20日系統卻接獲通報,顯示該車正停放於本市三民區遼寧路段車格,故高市所註銷號牌查緝小組研判應係偽造號牌車輛,於是立即會同轄區三民一分局警察前往查扣,後續轉交警方進行刑事偵察移送地檢署。而當日除查獲上述偽造號牌外,該所另還成功查獲3部逾檢註銷號牌車輛,當場依規定逕行開單舉發,並扣繳其牌照;是日查獲4部註銷車輛,共計可追繳積欠的汽燃費與違規罰緩等約11萬元!
高雄市區監理所指出,使用偽牌不僅影響道路交通管理和公共安全,若還涉及不法案件,更將混淆耽誤警調單位相關查案進度。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可處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另車輛牌號屬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與懸掛於車輛上行駛,依刑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高市所提醒,汽車牌照遭吊銷或註銷者,須滿6個月,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再行請領牌照,未依法重新檢驗合格申請牌照前,切勿購買偽造車牌行駛道路,請車主勿以身試法!(圖/ 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