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現比照汽機車須領用牌照並投保強制責任險,最遲須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領牌,逾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之1,處所有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離最終期限只剩60天,請車主加緊腳步,盡速完成領牌,以免受罰!
高雄市區監理所於官網設置「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歡迎善加利用,相關領牌資訊請洽07-3613161分機105洪小姐。(圖/ 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