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過去辦理車輛停駛登記,須將號牌及行照攜帶至監理所(站)臨櫃辦理,為提供更便利的申辦服務,公路局於今年9月推出「自用汽機車線上停駛」服務,初期先提供個人名下的機車及自用小型車申請,車主只需加入監理服務網會員,即可輕鬆線上申辦!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車主須於系統繳清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罰鍰,並於10日內將號牌及行照郵寄至監理所(站)就可完成登記,歡迎善加利用!凡辦理停駛登記之車輛,停駛期間將可停徵牌照稅、燃料費及強制汽車責任險,還可避免因逾期驗車而受罰喔!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完成停駛登記車輛,不得行駛或停放於道路,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另,車輛停駛逾3個月以上或逾定檢期限,復駛時,須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如有相關疑問,歡迎致電公路局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