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農曆過年將至,民眾紛紛規劃出遊走春行程或與親友團聚,自駕成為多數人偏好的交通方式。相關單位提醒,車主須留意一項重要規定:只要車輛登記在名下,無論是否實際使用,依法皆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稱強制險),以避免車輛發生事故時衍生的賠償風險。
為使強制險不中斷,高雄市區監理所建議善用多元續保管道,除了紙本續保通知外,亦可向各家保險公司申請簡訊、Line、E-mail通知等不同提醒服務,另外可以上網站(https://ecard.cali.org.tw/PPCP_QRY/)把電子式保險證截圖存在手機,或將保險證下載列印放在隨身皮夾或車子置物箱內,隨時查看好方便,避免因忙碌或疏忽造成保險空窗期。
此外,愛車於辦理定期檢驗或換發行照時,應同步確認強制險有效期限,若保險即將到期,可立即投保續接,確保保障不中斷;特別提醒,如果愛車暫時未使用或長時間停放,上路前要特別注意投保狀態,切勿心存僥倖。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投保義務人未依規定投保強制險,或強制險屆滿前未再行訂立,汽車最高處新臺幣15,000元罰鍰;機車最高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微型電動二輪車最高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最高可處新臺幣32,000元罰鍰。
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所有車主養成「提前檢查、即時續保」的良好習慣,不僅保障自身權益,也為所有用路人提供最基本的安全防護,共同營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