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屏東報導】鑑於未戴安全帽違規極易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嚴重傷亡,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為有效降低車禍發生率,宣布自3月9日起,除了配合警察局規劃的專案勤務執行交通取締外,也同步深入社區各項場合進行交通安全宣導,期盼讓民眾深刻理解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共同守護用路安全。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機車駕駛人或後座乘客若未依規定佩戴安全帽,將處以新台幣500元罰鍰。此外,同條例第73條第4項也明確規範,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若未佩戴安全帽,將處以新台幣300元罰鍰。警方提醒,正確佩戴安全帽的關鍵在於戴正、扣緊及使用合格產品,佩戴時應正面朝前、位置正確,並於顎下繫緊扣環,選擇適合頭型的帽體,確保穩固不晃動且不遮蔽視線,才能在關鍵時刻發揮保護作用。
枋寮分局長盧恒隆表示,為確保鄉親的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將持續針對易肇事時段、路段,加強查緝無照駕駛、闖紅燈、未停讓行人及未戴安全帽等重點違規行為。分局長特別呼籲駕駛朋友,切勿抱持僥倖心態,唯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才能共同營造友善且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