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正式走入歷史,全面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此項制度已施行逾一甲子,此次調整名稱,主要為讓收費名稱更貼近實際用途,強調資金將運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交通安全管理等面向。
本次變更僅涉及名稱調整,相關徵收費率、繳納方式及車主既有權益皆維持不變。主管機關提醒,車主仍須依照原有規定的期間與金額完成繳納,無須因更名產生疑慮。
在徵收時程方面,自用汽車及機車每年7月開徵一次;營業用車則維持3月、6月、9月及12月按季徵收。繳費方式多元,除可持紙本繳費單至金融機構、郵局及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繳納,亦可至各地監理所(站)臨櫃辦理。
此外,車主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以及行動支付平台如iPASS MONEY等方式進行線上繳費,提升便利性。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對於擔心忘記繳費的民眾,監理機關建議,可至各區監理所(站)或利用「監理服務網」及「監理服務APP」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由系統自動扣款,不僅避免逾期受罰,也讓繳費流程更省時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