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為提升國際運輸工具來台補給的意願,並貼近航運業者的實際營運需求,高雄關發布最新便民措施。自115年4月8日起,新修正的「船舶需用物品申請驗放作業要點」已正式上路。本次修正針對不涉及沖退稅及簽審規定的整批船舶專用物料,將輸出人免檢附出口報單的離岸價格門檻,大幅提高至新台幣20萬元,業者只需填具「供應船舶/船員用品日用品申報表兼准單」向海關申報即可。
此外,為了將海關人力資源做更有效的配置並加速通關,針對船舶專用物料以及船舶在停泊港內期間、結關後航程中所需要的船員食用品,海關免派員至船邊或港內碼頭邊查核的整批離岸價格上限,也同步調高至新台幣5萬元。這項法規的鬆綁,預期將能顯著降低航運業者的營運成本。
高雄關詳細說明具體執行方式,凡是停泊於高雄港內或外錨區的船舶,就地採購的專用物料及船員食用品,只要符合上述准單申請條件,輸出人便可檢具發票及一式3份的准單直接向海關申請,不需再檢附出口報單。另外,針對在港船舶的船員食用品,只要數量在合理範圍內,不論金額多寡,皆可透過准單方式申報。在通關流程上,若貨物離岸價格超過5萬元,仍須經由海關查核後方可裝運上船;而金額在5萬元以下者,則可免予查核逕行裝船,大幅精簡了行政作業程序。
高雄關特別提醒並呼籲相關業者,新修正的法規雖然釋出利多、全面推動便捷通關並降低企業成本,但業者仍須嚴格遵守相關法 deliberate 規。特別是整批離岸價格超過5萬元的貨物,必須依規定經海關查核無訛後才能裝船,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擅自裝運,以免因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等相關法規而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