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張市長出席行政院院會。(圖/新聞處提供)
【大成報記者袁慧心/桃園報導】桃園市長張善政今(4)日出席行政院院會,就桃園市率全國之先推動的「可負擔住宅」制度向中央提出建議,請求行政院支持並加速協助核定自治條例,期盼中央能與地方攜手合作,逐步建構兼顧居住正義、家庭支持與城市發展的完整住宅政策體系。
張市長指出,桃園作為一個年輕、充滿活力的移居城市,迎來大量產業與人口,但也同步推升房價與購屋門檻。市府檢視現行住宅政策發展,除持續興建社會住宅外,還需積極補足跨至自由市場高房價的政策空缺,照顧無法在自由市場自力購屋的年輕人;桃園站在臺灣城市發展的關鍵十字路口,願意充當實施可負擔住宅的馬前卒,成為全國的制度試辦城市,期盼透過中央與地方資源整合,共同建立跨縣市的可負擔住宅推動模範,讓桃園經驗成為全國推廣居住正義的政策標竿。
張市長表示,「自住但不炒房」的可負擔住宅是住宅政策的里程碑,提供許多無法購屋的年輕人一個安居的機會,《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於府內歷經逾百場研商會議,邀集不動產、金融、地政、法律等各領域專家學者與業界代表參與,同步與內政部、財政部及法務部等中央相關部會針對信託法規適用性、稅制優惠、專案政策性貸款議題進行溝通與意見交換,初步已獲致正面支持與肯定,並於115年5月29日獲得桃園市議會不分黨派、無異議三讀通過,同日隨即函報行政院。
張市長進一步說明,可負擔住宅透過住宅政策與TOD策略結合,在公共設施充足與交通便捷之處,以容積政策要求開發商將增加的住宅部分回饋給政府,政府再以低於市價、且在薪資水準合理負擔範圍內的價格,優先售予符合資格的年輕婚育家庭;屋主若欲脫手,須以原價並經政府認可的合理調整,回售給政府或轉售給同樣合於資格者,建立「政府可控價格」的封閉市場交易機制,徹底杜絕炒房。
張市長強調,可負擔住宅戶數相較於整體房市規模有限,不會衝擊既有房地產市場,對地方政府也不會造成任何財務負擔,政府將售屋收入用以挹注興建社會住宅,反而有效紓解社宅對政府帶來的財務壓力。張市長在院會上特別比喻,新的可負擔住宅與現行的社會住宅好比是住宅政策的兩個翅膀,一個「只賣不租」,一個「只租不賣」,可以讓我們的住宅政策更加完整,期盼透過社宅與可負擔住宅政策,共同解決臺灣面臨的住宅議題,打造讓青年願婚、敢生、安心成家的宜居環境。
張市長說明可負擔政策內容之後,包括行政院長卓榮泰、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與內政部長劉世芳皆對桃園願意首創可負擔住宅政策,表達肯定與支持,也提到會在審查自治條例過程中給予建議,張市長回應,會立即請市府都發局拜訪陳政委與內政部,儘快說明。
至於劉部長在會議中提到,可負擔住宅只有100戶左右的數量,桃園市政府都發局則澄清,107戶只是首波馬上可以釋出的完工數量,未來還會持續興建,代表桃園不是只推自治條例,不是口號,而是讓市民看得到也吃得到。可負擔住宅政策是都市計畫結合住宅政策的策略,在捷運場站週邊的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區與未來的都市更新案,都會強制要求開發商必須提供可負擔住宅,整體計畫目標會在119年累積釋出1000戶,且未來會穩定每年提供500戶,供給量會隨著都市發展持續增加。另外,劉部長提及興建社宅的部分,桃園也同樣持續自行興建社宅,目前已發包的社宅數量將在119年達成完工超過1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