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2020東京奧運(因武漢肺炎國際疫情嚴重而延至2021舉辦)台灣獲得有史以來最佳成績,計得2金4銀6銅共計十二面獎牌;今年(2024)在巴黎奧運又得2金5銅共7面獎牌,連續兩屆佳績讓國人升起對國家體育發展的高度希望與濃厚興趣,一向重視體育的賴清德總統順著人民的民意也宣佈將在114年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並指定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主導籌備,將來每年編200億經費舉辦國際賽事,並逐年增加,這個宣示與劍及履及的行動讓全國眾多熱愛運動關愛體育的人士都刮目相看信心倍增。
體育或運動在職業性質上可充當主業亦可充當副業,以前台灣經濟環境較差,一般民眾只顧求一家人之溫飽根本沒時間去做啥較有系統性的運動規劃,最多是在工作勞累時做做軟體操或機械操等免費之運動,現在台灣經濟較繁榮了,許多西洋較昂貴的運動項目也紛紛進入台灣體育市場,例如以前高爾夫球或保齡球都被視為貴族階級的運動遊戲;大約五十年前我剛出社會就領高薪當然也打得起高爾夫球,經朋友邀約去練習場打一次也去球場打一次也都甚感興趣,惟看大家都開高級進口車來打球(雖然我亦開福特2800CC千里馬算是最高級國產車了),心中自卑感還是油然而生,最後乾脆不再去打了;聽說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後為了避免被說閒話也禁止他的夫人蔣方良女士去打高爾夫球、抽菸、喝酒、打牌,只准和朋友喝喝茶或咖啡,可見早期高爾夫球是給人貴族階級的運動活動,現在這些運動項目都普及化了,一般勞工也在打高爾夫球了,由此也可看出台灣當前經濟發展的水準。
以前打棒球都是高中以下學生之體育活動,大學以上學生就很少有人在打棒球了,直到當年屏東美和中學創辦人徐傍興博士邀了一些客家醫生朋友自費創辦一支「美和青少棒球隊」和台北蔣宋美齡的「華興青少棒球隊」展開二十多年的「南美和北華興」長期競爭,從初中部的青少棒延長到高中部,從國內打到國外,加上小學時期的少棒隊讓台灣長期在國際拿到棒球的「三冠王」(小學、初中、高中三隊都拿到世界冠軍),害美國小孩子一聽到對手又是「美和隊」都很氣餒惶恐不安,球棒一丟乾脆不玩了,害這些家長也很傷腦筋,紛紛向州議會反映,路易斯安那州州長因而率州議會到台灣訪問,由當時省主席林洋港和省議長蔡鴻文接待,雙方除了簽訂「姊妹州(省)」友好協定之外,還一起到屏東美和中學去參觀棒球隊訓練與生活情形,當他們知道棒球隊員每餐菜單都要由醫學博士徐傍興董事長親自審閱核定、徐董事長還要親自檢視成長中的小孩鞋子與運動服合身的問題時都敬佩不已,也都輸得心服口服;後來這些青棒隊員都紛紛進入大專院校就讀,當時文化大學與味全公司等企業界就利用這些大學生組織乙組球隊,而迄至1987年12月31日才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主導下組織「中華民國職業棒球推動委員會」開始籌劃推動職業棒球運動;1989年10月23日「中華職業棒球聯盟」正式成立,台灣正式進入職棒時代。
職棒運動為台灣社會新創許多許多運動產業,由於這些職棒球員都是高薪階級(雖然差美國日本職棒球員還有一大截),除了球員收入還有很多的廣告代言收入,一般媒體都以「球星」喻之,他們甚至有經紀人,也有非專屬的「球探」成為台灣社會新興行業,有如歌星或明星一樣受到社會另眼相待,因而形成一種新貴族階級象徵,他們大都開名車甚至住豪宅,球團亦設計很多球團或球員紀念品、發行球團專屬刊物、因此就有一些非球團專屬媒體(平面媒體電子媒體都有)產生、球團為了製造聲勢與聲量又另外訓煉一群專屬美少女啦啦隊、變成另一種職業明星;台灣社會賭風一項很盛,球賽的地下賭盤也應運而生,每局甚至創造出數十億賭金,嚴重影響球賽公正性與社會正義性,後來政府乾脆拉下道德之遮羞布,立法創造運動公益彩劵,授權民間大財團經營,在將其收益充作發展運動基金、另拿一部份幫助弱勢做公益,所以一個職棒運動就創造出許多不勝枚舉的運動產業;事實上運動產業還有很多,舉凡為完整滿足運動行為(就是經濟學上所謂的消費行為)所產生的生產事業(經濟學所謂生產包括增加效用或移轉效用都是生產行為)包括有形的產品如運動器材和無形的產品如行政服務、資格認證服務等;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在各區興建很多「運動中心」平價供市民使用,故這些建築運動中心的就是「運動設施建築業」,因這些「運動中心」太平價了,台灣原有一些大型連鎖的健身俱樂部如唐雅君的亞歷山大健身俱樂部或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就紛紛倒閉,那些沒有倒閉的則紛紛被美國來的「世界健身中心」(World Gym前美國國務卿舒茲投資,舒茲也是貝泰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其在台灣的子公司為泰興工程顧問公司)合併,這些都是運動產業;另一些興建球場或PU跑道的就是運動設施營造業;台灣的運動器材業不論產量或品質都是有世界性口碑的,早在半世紀前台灣生產的高爾夫球桿無論質量都是世界第一,其他如運動鞋、運動腳踏車、網球拍都是世界第一的產品,行銷世界各國;2012年7月在倫敦舉行的夏季奧運會台灣成績很不理想,只得一金一銅,台灣記者在與倫敦奧委會主席閒聊時很沮喪說到這事,但倫敦奧委會主席卻說:你們台灣不必為此失望,其實你們台灣在此次倫敦奧運會是得很多獎的,我們這次奧運會使用很多運動器材器具百分之八十都是台灣製造的,能夠入選為這次奧運會運動競賽使用的器材器具也可算是一種獎項,這真是非常令人窩心的肯定,台灣的運動產業竟然搭著奧運會順風車揚名國際,這也是一種台灣之光嘛!
所以和體育運動有關聯性的產業就很多了,吾人不必像行政院主計總處在統計產業關聯係數時將稻米、蔬菜、水果、雞鴨魚肉(雖然在運動競賽時這也是很大量及重要的消費品)也都算在內,但是如體育運動可帶來大量的觀光旅遊人潮也是不爭的事實,還有前面提到的運動建築業、運動營造業、運動工程業(如遊艇碼頭工程、三溫暖工程)或體育設備製造業、體育器材製造業、體育醫藥業、運動機械業及上述這些產品之販售業、展銷業、貿易業、及其相關知識經濟產業之檢定認證業、相關運動訓練業很多很多,現在連舞蹈、駕帆船、獨木舟都成運動產業;1984年之前大家都不願主辦奧運會,不幸抽中主辦權的城市有如踩到狗屎,1984年由美國洛杉磯抽中主辦權,市長真的傷透腦筋,而且不久前的1972年9月德國慕尼黑奧運會又發生11名以色列選手在選手村因宗教問題被巴勒斯坦人集體屠殺之慘案,這件奧運史上「黑色的九月」慘案讓後來的主辦國在奧運期間都如臨大敵,所以當年美國尤其是主辦城市的洛杉磯市長更是如履薄冰,真是接到燙手山芋,最後市政會議決定委託民間團體來承辦,結果當時還小不拉機可算超小型社團的「洛杉磯青商會」出面接下這個世界一百多國參加總人數超過二萬人(可能比洛杉磯青商會的會員還多)的巨大型活動之主辦工作,我想洛杉磯市政當局當時心態八成是不在乎奧運會成敗只要不再發生兇殺慘案就萬事OK了(當年慕尼黑市政當局付出非常鉅額天價賠償金給以色列受害人),這是奧運史上首度由民間主辦的紀錄,結果洛杉磯青商會這群青壯年以年輕人特有的活力與創新力、企劃力、執行力為奧運會開創一個新里程新模式,這群人輕人發動一切可發動的社會力量與企業力量(這是很多經濟學家與大企業家公認最大的社會生產力)進來投入參與主辦這場世界性的奧運會,他們首先善用奧委會「五環標誌」的世界性榮耀,所有商品除要經過合格商檢外其製造商還必須捐助巨額經費協辦這次奧運會,則其商品才能在奧運會場區經銷販售或提供服務,結果許多世界性大廠商如可口可樂、日本松下電器、韓國電器GE、IBM等還有許多大保險公司與大金融業、航空公司、國際快遞業、大食品業、汽車製造業、汽車租賃業、大旅遊業、大飯店業、各大觀光景點等都紛紛爭先恐後投入參加捐助行列,最重要的一項是全球獨一無二的電視轉播權,這項號稱全球有20億人在觀看的世界國際運動賽事競爭非常激烈(因它還可轉售給各國電視公司,大概除了北朝鮮外各國都會競相收購轉播),最誇張的是在美國跑聖火除了前幾棒和後幾棒外其他都要捐款才有資格參加跑聖火之光榮任務;這場世界級運動員在競技之前的世界級大企業的蓋世大競賽結果為洛杉磯青商會爭取到近十億美元(包括入場門票)夏季奧運會經費,青商會主委彼得‧尤伯羅斯領導的最高委員會決定投入五億美元辦理這場夏季奧運會,最後結餘2.5億美元,另外還為這個城市與加州及美國帶來甚大的觀光人潮與收入,更翻轉世人對運動員與運動會的觀感,從此運動員不再只是花錢的職業,運動會也不再只是浪費錢的活動,它也可以成為一場大型的經濟活動,運動員更可以變成社會新貴開豪車住豪宅;洛杉磯奧運會真的改變很多人的三觀(人生觀、價值觀、國際觀)。從此世界各國各大城市爭相爭取奧運或世運或大型球賽之主辦權,尤其是中國為爭取2000年及2008年奧運主辦權對當年國際奧會主席沙瑪蘭奇(大家俗稱體育界的沙皇)之極盡巴結逢迎之能事,來回中國全程派專機接送,很多記者都在猜專機上除了載沙皇和他幾位秘書隨員外整架飛機一定載滿金銀財寶和中國國寶文物;當年江澤民還答應國際奧委會保證新聞採訪自由、所有參加奧運隊職員及採訪媒體記者之人身自由與出入境自由、不得以任何理由逮捕拘留上述這些人員、保證競賽城市之環境衛生全達國際標準;除此之外中國還花上兆人民幣經費用於競賽場館與練習場館之興建與整修,加強城際間之鐵公路與空中交通運輸設施之完善,尤其是北京天津間、北京上海間之磁浮特快列車都創世界級之紀錄,由此可見世界各國為爭取奧運主辦權之較勁力道,連中國最鮮明的一黨專制獨裁之「基本國策」都可擺一邊,任由異議份子在奧運期間自由進出國境。
所以賴清德總統將中央體育行政升格為「部級」單位是非常明智又英明之構想與決策,且每年經費自現在的120億元調高到200億元(還會逐年增加)俾多爭取國際體育賽事到台灣舉辦以增加選手競技之經驗及提升台灣國際能見度,並藉以發展觀光旅遊業;所以觀光旅遊和體育活動是有很高的關聯性的,很多國家的中央體育都和觀光擺在一個部會,例如韓國的「文化、體育、觀光部」,越南的「文化、體育、旅遊部」,泰國的「旅遊與體育部」,澳洲的「環境、體育與國土資源部」,日本則在文部科學省外屬設「體育廳」,中國則在國務院下設副部級的「國家體育總局」,印尼設「體育部」,台灣要在行政院下設「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當然亦有國際慣例可依循,惟200億元經費之部會是否太小一點,若將業務性質關聯性較高的觀光署併到新成立的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可能對觀光署未來發展會好一點,至少比擺在交通部下面更有業務發展性,交通部本就是一個超級龐然大部,其與觀光之關聯性大概只有觀光旅遊的海陸空運輸業務,但若併到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就比較有水溶於血的血緣關係,且將觀光署從交通部移出可減少一些交通部長之政策思考籌劃之壓力,如此儘量平衡各部會間之業務量亦可改善部會首長對政策思考與決策之時間與空間,對政府整體的施政品質或可產生較佳之決策效果;這是吾人很膚淺的看法,只看世界很多國家將觀光與體育運動擺在一個部會可能有其較深沉的道理,在此行政院正在積極籌設「體育暨運動發展部」之時提供個人顯見,僅以野人獻曝呈供有司卓參為禱。(作者郭憲鈴係大成報總主筆、勁報總主筆、曾任立委辦公室主任、全國營造公會總幹事、現任台灣國策研究會會長)(本專欄言論非代表本報立場)